办公室:0373-559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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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7号楼
生产地址:新乡县新郑公路21号桥南青年路东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前身是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于2016年10月被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2017年1月正式更名为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剂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占地100余亩,拥有片剂、胶囊生产线。公司已通过GMP认证,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技术中心,为“河南省科技企业”。企业基本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1。
表1 企业基本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张霞 | |||
单位地址 | 新乡县新郑公路21号桥南青年路东 | 所属行业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生产 | |||
联系人 | 司常捷 | 生产力、 主要产品 |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 | |||
联系电话 | 13949407390 | |||||
主要污染物 | 废气 | 固体制剂车间制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污水站高浓度区域的恶臭气体。 | ||||
废水 | 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装置清洗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涤、冲厕等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汇总至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 |||||
噪声 |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来源于风机、水泵、离心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固废 |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炮制单元的药材净选固废;提炼单元的药材出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企业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 ||||||
执行的标准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 | 达标情况 | |||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附件2其他行业 | 颗粒物(mg/m3) | 10 | 达标 | |||
VOCs(mg/m3) | 60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2000 | 达标 | ||||
氨(氨气)(kg/h) | 4.9 | 达标 | ||||
硫化氢(kg/h) | 0.33 | 达标 | ||||
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 总排口 | pH | 6-9 | 达标 | ||
COD(mg/l) | 300 | 达标 | ||||
氨氮(mg/l) | 30 | 达标 | ||||
动植物油(mg/l) | 100 | 达标 | ||||
色度(mg/l) | 70 | 达标 | ||||
总磷(mg/l) | 5 | 达标 | ||||
BOD5(mg/l) | 150 | 达标 | ||||
悬浮物(mg/l) | 150 | 达标 | ||||
总氮 | 45 | 达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22号)的要求,我公司属于河南省202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中企业。2021年6月25日我公司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企业名称: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机构:河南工学院
法人代表:韩法安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13839089391、18738585309
联系人:李泉、朱莹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